一、持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在取得建造师资格后如何申请建造师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答:二级临时建造师在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后,应及时申请建造师注册,注册前须先注销原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二级临时建造师业务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省厅在收到注销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材料不齐全的将退回全部材料,省厅审批办结注销注册后方可办理建造师初始注册。
邮寄申请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注册系统上报后打印生成,具体操作步骤见本中心网站“帮助中心”栏目的“常见问题解答”);2、注销注册汇总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需附光盘、软盘或U盘等电子数据);3、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印章;4、建造师初始注册所在企业与二级临时建造师所在企业一致的,企业出具报告声明此注销注册人员将在原单位申请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所在企业与二级临时建造师所在企业不一致的,应提供原二级临时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未提供解聘证明原件的不予受理)。
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材料上另附注销申请人员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邮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1-87617396、87615805 邮编:350003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贴一寸彩照两张)、汇总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注册系统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者应当提交达到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目前暂不需提交);6、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本省外向型企业所聘用注册建造师持非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在本省注册的,可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外省市办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水利水电、公路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如下:①登陆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管理系统 →②点击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注册号为临时执业证书注册编号,初始密码0000000) → ④点击注销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销信息的填写(勾选注销原因为法律法规规定应注册原因),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⑤点击企业申请入口,展开“注销注册”子目录,点击“人员注销审核”→ ⑥“未上报”状态下先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核对信息并保存,信息转入“已审查”,然后在“已审查”状态下点击“上报” →⑦在“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在注册中心网站首页左下方“下载专区”中下载“建造师注销注册汇总表”填写,备齐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汇总表(附U盘等电子文档);2、身份证复印件;3、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申请人须提供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4、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申请人须提交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申报材料按一式一份提供。
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 → ④点击遗失补办,按照系统提示完成遗失补办信息的填写(填写原因,勾选备注项),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⑤进入企业版,点击“遗失补办”在 “未审查”状态下点击审查并保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审查”状态点击上报 → ⑥ “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汇总表由本网站首页的下载专区下载。备齐其他材料后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三、建造师重新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重新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逾期申请重新注册者应当提交达到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重新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重新注册的,部级系统暂不支持。
重新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 → ④点击重新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的填写,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⑤进入企业版,点击“重新注册”在 “未审查”状态下点击审查并保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审查”状态点击上报 → ⑥ “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后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四、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变更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需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2、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需提供电子文档,以U盘或光盘形式;本中心网站首页左下方“下载专区”中提供下载);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4、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变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7、建造师变更注册申报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出省变更注册(跨机构变更)人员有关材料应当增加一份。
变更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 → ④点击变更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变更信息的填写(调入企业名称查询需输入全称),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调出企业版 → ⑤调出企业操作部分:进入企业版,在变更注册中点击“人员调出” → “未调出”状态下先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填写审核时间并对人员信息进行确认保存,然后在点击“同意调出”,此时变更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到“未调入”状态 → ⑥调入企业操作部分:进入企业版,在变更注册中点击“人员调入” → “未调入”状态下点击“同意调入”后,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已调入”状态→ 在“已调入”状态 下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填写聘用时间并保存,点击上报人员就转入“已上报”状态→ “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后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注意事项:1、若需修改变更人员信息或取消变更申请其操作程序与申报程序相反,即由“省级退回” →到“调入企业”点击“不同意调入” →到“调出企业”点击“撤销”申请→人员信息返回个人版;2、变更注册调入企业查询时需输入全称;3、变更、注销、增项等注册登录入口填写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可在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中查询(二级特别注意有无填写“闽建造(二)字样”)。
五、建造师注销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注销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需提供电子文档,以U盘或光盘形式;本中心网站首页左下方“下载专区”中提供下载);2、资格证书复印件;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4、符合《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查看后退还)。
注销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③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系统界面 → ④点击注销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销信息的填写(勾选注销原因),保存后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⑤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申请入口,展开“注销注册”子目录,点击“人员注销审核”→ ⑥“未上报”状态下先点击“操作”栏中的“审核”项,核对信息并保存,然后在点击“上报”,此时注销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上报”状态 →⑦“已上报”状态下点击“查看”打印出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六、建造师增项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答:增项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1、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需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2、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暂不需要);4、专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报形式、程序及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具体网络操作步骤: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 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 通过右手边登陆口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进入增项系统界面 → 点击增项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增项信息的填写,保存后该人员申请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 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申请入口,“未审查”状态下“操作”栏点击“查看”核对人员信息无误后保存,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到“已审查” → “已审查”状态下点击上报,之后在“审查中”状态下打印出汇总表和申请表。备齐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来源:考试大
注意事项:1、增项、变更、注销等注册登录入口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与初始注册时所填写的保持一致,其中资格证书编号:一级为执业资格证书中建设部红印下的7位流水号;二级为执业资格证书中福建省建设厅印下的6位流水号或闽建造(二)+6位流水号,初始密码为0000000.2、二级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无需填写闽建造(二)字样。
七、建造师注册系统如何修改企业基本信息?
答:1、企业基本信息修改系统操作步骤: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临时系统)→ 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申请入口 → 点击左边“企业基本信息” →“直接修改项”自行完成修改后点击保存即可:“省级审核项”需先点击“基本信息变更申请”修改,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完成系统操作,而后根据修改内容,以单位名义出具报告递交至注册中心310(可邮寄,需加盖企业公章。寄件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310注册科)。
2、企业基本信息修改类别网上直接修改项:企业的联系地址、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6个项。
由企业申请省级审核的项:企业性质、工商注册地、地(市,州)、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8个项。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的修改是由建设部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来完成的,需要发送传真至:010-58934400.传真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修改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当企业无任何上报数据时,企业名称可以在“企业基本信息中”直接修改,当企业已存在注册完成的人员时,企业名称只能通过申请变更注册来办理。
3、注意事项⑴、当企业类型为“施工”的时候,如“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中有申请人员时“企业类型”不可修改。
⑵、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申请系统,两者之一进行企业基本信息修改后,另一系统将自动更新,无需重复操作。
八、建造师注册(临时证申请)人员信息填写错误如何修改?
答:若人员信息未上报(“待报”状态下可查看到),可直接在个人版(开始菜单程序组中)修改,然后将修改后的信息文件重新导入覆盖即可。
若人员信息已上报(转至“审查中”状态下)则应先提交书面申请,写清需修改的人员姓名、级别、所在系统(普通注册系统还是临时申请系统)、办理事项(初始、变更、增项等)以及您的联系方式并加盖企业公章,然后将申请传真至0591-87667925,我们在收到传真后为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