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建筑施工图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深度规定》)和《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 2.1 总平面图 2.1.1 总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2节规定,着重审查以下各点: 1) 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2)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3)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4)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