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乌瞰图或模型。
3.3.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a.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b.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支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c.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d.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场地概述
a.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b.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及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c.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d.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
(3)总平面布置
a.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
b.说明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的意图、发展用地的考虎;
c.说明室外空间的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
d.说明环境景观设计和绿地布置等。
(4)竖向设计
a.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b.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
c,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交通组织
a.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人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
b.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c.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2—1)。
表2-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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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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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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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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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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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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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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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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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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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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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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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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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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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底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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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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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路广场总面积
|
h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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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停车场面积并应注明停车泊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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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绿地总面积
|
hm2
|
|
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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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容积率
|
|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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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密度
|
%
|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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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绿地率
|
%
|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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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汽车停车泊位数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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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应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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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行车停放数量
|
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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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7)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特别是涉及总平面设计中的指标和标 准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应阐述其情况及建议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