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新加坡“规划之父”刘太格说过:“你们中国是千篇一律的城市风貌,基本上走过一个城市,其他城市就不必再看了。城市规划设计最重要的是尊重城市的身份,就像老人、小孩、主妇等各有各的身份一样,小孩固然活泼可爱,但老人脸上的皱纹也同样很有个性。”好的建筑会提升城市价值,会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会尊重所处城市的历史文脉,承载诸如政治、经济、文学、艺术甚至哲学等精神层面的东西,反映城市有标识性的特征。例如1955年建的悉尼歌剧院,造型有如帆船的悉尼歌剧院虽前后耗时近20年,花费原预算成本的10余倍的资金而建成,但如今的悉尼歌剧院已成为悉尼,乃至澳大利亚的象征。这种象征每年会给悉尼带来上百亿美元的经济收入,使得悉尼这个城市的形象与日剧增,就连堪培拉、墨尔本这些城市都望尘莫及。而在中国,每当出现一个时髦新颖的建筑,便一个个的来仿造,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思维模式挂起“创新”的羊头自己建。咱们的建筑设计师究竟是站在中国传统文化于五四时期所造成的断层边缘而无所依附,还是他们面对西方建筑思想及理论过于汹涌的冲击而无所适从?或是,面临大量的设计机会而贪多求快以至难以沉下他们趋利躁动的心灵?建筑设计有其艺术性、技术性以及强烈的社会性,营造一个城市建设的领导、开发商以及建筑设计师等相互协调是有效机制,对于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城市价值的提升来说,也许更为迫切,同样十分艰难。
二、城市规划的理性发展理性发展就是统筹新区开发和老区提升,合理确定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居环境的空间布局,控制城市的对外扩张的规模,保护基本农田,合理高效持续利用土地,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积极发展公共交通,保护和发展历史文化,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等。
理性发展应具备“五特性”(即:人文的,优美的,经济上有活力的,有特性的,可持续发展的)和“六统一的原则”(即: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内容与形态的统一,数量与质量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物质与精神的统一,动态与静态的统一)。
在西方的诸多国家,往往通过“协商”实施新旧共存的城市建设。在维也纳Haas-Haus大厦的规划过程中,实施了通常没有的调解程序。这是因为它是具有双重性的特殊地区,既是保护区,又是首都维也纳的经济中心。正是因为如此,它象征性地体现了维也纳景观管理的组织结构,我们可以从中进行读解。
维也纳的景观管理实施的方法是以“考虑地区固有的景观”这一抽象的外观限制为基础,将各种讨论的结果反映到地区详细规划中。这些议论包括从事地区设计的建筑师,制定规划的行政官员、专家、市民及周边居民等参加的“协商”,是在市民代表议会上的充分讨论。最终由行政官员制定地区详细规划并提交议会通过,但问题在于“协商”的内容以及程序的合法性。因为这些将构成规划评价的客观性。“协商”的结果是规划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附属规定也得以灵活运用,新的地区详细规划在议会通过。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在Haas-Haus大厦建成后,对有关修改地区详细规划手续方面的法律进行修改成为必然。
因此,奥地利的地区详细规划和保护区,与其说是一种严格限制街区形态的法律制度,不如说是一种以“协商”形式推进新旧环境共存的行政手段之一,以这样的方式谨慎对待景观问题。可以说它促使建成区环境的稳定,提高了人们对城市建设,城市景观的认识,是对美和艺术具有极高鉴赏水准的奥地利人的一种独特的城市营造形象。
三、中外关于产业历史建筑及地段保护与改造再利用
1.瑞士苏黎世、巴登和温特图尔等城市开展的产业建筑及其地段的保护、改造再利用大都是采用由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基础设施改善优先、投资者和开发商参与互动并协商配合的“自上而下”的方式,且全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比较一致。因此,有时即使一些产业建筑及地段改造再利用的经济投入不如新建建筑,仍然可以达到保护改造的社会目的,他们看重的是历史文化的环境可持续性价值。而中国现阶段大都走的是“自下而上”艺术家和开发商主导的路子,因而在达成各相关部门的社会共识方面存在很大困难。
2.瑞士为典型代表的欧洲案例很好的体现了改造再利用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环境的友好性,注重场地环境景观和场所性营造。而中国产业建筑改造利用主要集中在单体建筑本身的利用实效性和经济性方面,对城市因素和社区环境的整体改善考虑较少。
3.对产业建筑历史遗产保护和再利用认定方面,瑞士案例多注重场地的历史“原真性”方面的维护和保持,对建筑也多采用外观修旧如旧,只是在内部实施适应性再利用的改造措施。而在中国,即使要利用一些原有的产业建筑,一般也对外观等做“焕然一新”的改造处理,致使历史痕迹不可辨认。如南京狮子桥微分电机厂改造成美食广场,北京手表厂改造成双安商场都是这样的案例4.瑞士几个工业区改造案例,大多都由政府直接干预,通过谈判协商,吸纳瑞士国内著名的企业集团乃至国际性企业的入驻,将其作为城市复兴和再开发的催化剂。这样就有可能成规模地改造利用场地及其建筑,相对容易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施的成效,实质性的推进城市功能的优化重组和生活品质的提高。而在中国,这样的整体利用改造的案例还很罕见,通常多由一些零散的特殊用户感兴趣开始。很多场地的保留建筑尚处在“商业招租”状况,社会响应寥寥,政府一般也是将新城区建设和开发作为城市建设的亮点和政绩彰显的重点。与瑞士相比体现了对产业建筑及地段作为遗产的价值在认识上的差距。
如果能够努力克服上述差距,我国产业文明遗产保护工作就一定会在水平和层次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道路规划设计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科学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统不仅仅是满足机动化的需要,但长期以来,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忽视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的建设,造成只重视满足“以车为本”的机动化道路系统建设。
许多城市热衷于兴建快速路、主干路,而对次干路,特别是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重视不够,或者干道系统功能不清、主次不分,导致主干路负荷过重、交通拥塞,并对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还尚未形成完善的自行车、步行道系统,造成自行车、步行路可走,只能与机动车争路,相互干扰。对大城市来说,应因地制宜形成快速道路系统,常速道路系统,自行车道路系统,步行系统等配套合理的综合道路系统。让居民根据不同交通方式的特点和理的选择交通工具,发挥不同交通方式各自的优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 城市交通建设指导思想,使自行车有路可走,创造出绿色的和谐的交通社会。此外,道路的施工质量要严格保证以及道路地下管网的规划要全面合理,不要道路才建好两三天,又要开始挖地三尺,搞的民不聊生。
五、废墟的终结在中国,环境中持续不断的物质交换将会产生废料,这在文明高度发展的地区常常体现得尤为突出。
因此,废料总是会伴随着发展,而可行的设计方案也总是会把这样一些废料当成未来设计的契机。当人口和文明到达一个临界点时,那些随着中国迅速的工业化和都市化而流入的能源,可以进行清洁和再利用并用来对退化的环境进行重组。人类奇速的发展使我们面临着相应的废墟。社会出于效率、美学和功能对于废料的共同选择和重新合并,应该放到中国景观和建筑学规划专业的核心内容当中,因为这里孕育着下一代的设计师,他们要对未来的去工业化的退化的环境进行恢复,以及适当的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