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
为提高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质量,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设计概算编制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的建设方针和经济政策的原则。设计概算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工作,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办事,坚决执行勤俭节约的方针,严格执行规定的设计标准。
(2)要完整、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的原则。编制设计概算时,要认真了解设计意图,根据设计文件、图纸准确计算工程量,避免重算和漏算。设计修改后,要及时修正概算。
(3)要坚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反映工程所在地当时价格水平的原则。为提高设计概算的准确性,要求实事求是地对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正确使用定额、指标、费率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按照现行工程造价的构成,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及价格调整指数,考虑建设期的价格变化因素,使概算尽可能地反映设计内容、施工条件和实际价格。
(二)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1)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2)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
(3)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概算定额、概算指标、费用定额等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4)有关部门发布的人工、设备材料价格、运杂费率和造价指数等。
(5)有关合同、协议等。
(6)类似工程的概算文件和技术经济指标与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