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设计工作涉及内容较广,问题相对复杂,为了确保场地设计实践获得成功,必须深刻理解、认真把握场地设计工作的如下四大特征,尤其要认真对待场地设计作图的每一个细微环节。
(一)综合性
场地设计涉及社会、经济、工程技术、环境等多学科内容,知识实用,相互包容、相互联系,形成综合性的知识体系。场地设计工作因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现状土地建设条件、技术、经济和工程技术方面的影响,在进行场地内外部空间组合、建筑的形态及布置,以及绿化设计等工作时,须从建筑与环境艺术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处理。……此外,场地设计还涉及土石方工程、管线工程等专项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要统一协调技术、经济、建设方面的种种矛盾,通过工程实践才能真正理解场地设计工作的综合性设计特征。
(二)政策性
场地设计关系到建设使用效果、建设费用和建设速度等,涉及到政府的计划、建筑工程、土地与城市规划、市政工程等有关部门。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标准及用地等,不单纯取决于技术和经济因素,其中一些重大原则问题的解决必须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为依据。场地设计工作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密切相关,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设计工作。
(三)地方性
场地设计除受场地特定的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制约外,与场地所处纬度、地区、城市等密切联系,应适应周围建筑环境特点、地方风俗习惯等。场地设计工作应依据地方特点,遵循科学规律,尊重地方特征与环境风格,充分挖掘场地本身的特质,设计出各具特色的成果。
(四)顶见性
场地设计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是场地内各项建设的蓝图和依据,一旦付诸实施便具有相对的长期性。这就要求场地设计工作具有科学的预见性,充分估计到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可能对场地未来使用的影响,保持一定的前瞻性和灵活性:要为发展留有余地,既有发展的弹性,又须有相对稳定和连续性。对于分期建设的场地,更要处理近、远期建设的关系,以远期指导近期,以近期体现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