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货物招标《27号令》32条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而工程招标《30号令》无此限定。
B.:工程招标《30号令》35条规定“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同时国际招标《13号令》36条(三)中也明确列为废标条件之一:“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而货物招标《27号令》无此限制。
C.货物招标《27号令》32条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做废标处理”;而国际招标《13号令》31条规定“2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1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1家投标人计算。”
①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对重要的必须要求提交的文件前加“*”,如营业执照、授权书、重大技术参数等必须逐项响应。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还要求提交资格文件的两种情况:A.资格预审相隔时间较长;B.资格条件被列入被评审因素或标准时。
②投标报价:(注意工程有计价规范,货物没规范。)
a. 价格条件如EXW.FOB.CFR.CIF等风险区别。b.是否包含安装调试等。c.是否固定价;d.是否允许备选方案。
③投标货币:国内人民币;国外可自由兑换币种。(注意招标业主的选择方向。)
④投标保证金 :(注意出于保密,业主通常使用固定金额要求而不用百分比)
⑤投标有效期: (注意:工程《30号令》37条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该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本》投标人须知15.3规定投标银行保函有效期要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但《27号令》投标有效期与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要求一致)。
5)投标文件装订、递交
注意:
密封方法和标记要求必须清楚,不合格的应拒绝接收登记。已经接收的即为认可密封合格。
6)开标与评标
①开标;②评标委员会;③评标办法;④废标条件。
注意:
A.须清楚规定开标时唱标表内容和格式(投标文件中价格汇总表),并要求以单独信封密封递交。
B.货物评标方法:①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②综合评估法;③政府采购还可有性价对比法。
7)授予合同
注意:
A.按三种评标方法所选择的中标人,其投标价都应经过分析评审,确定其不低于其成本。
B.签约时可调整采购数量范围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范围之内的调整单价受投标中标价的约束。
(3)货物需求一览表
注意:
A.性质相当于施工招标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业主)应对其完整和准确性负责
B. 对该一览表中的技术要求描述容易出现与“技术规格”不一致,造成供货纠纷,因此应请有经验的专家把关描述。
(4)技术规格 (注意):
A. 内容描述完整;
B.只能提出性能、质量要求、配置需求,不得规定具体规格型号。如非要使用不可时,应加“或相当于”。
C.应优先选用国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如果非使用不可时,也应加上“或相当于”。国际标准应为国际通用标准:ISO 、IEC、 BS、 DIN、 ASTM等。
D.商务报价要求须与技术规格要求一致。
(5)合同条款和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附件
注意:
A.合同条款的环节严密性,如货物的出场检验、到货开箱检验、单机运转试验、联动运转试验和投料性能考核检验。
B.投标文件中要求制造厂授权书要适当。如大型成套采购对关键设备需要授权,并打“*”号标识;而非关键设备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设备不必要授权,如采购10台电脑不值要授权。对代理营销产品可要求经营厂家授权经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