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详细评审特点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①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算术纠正;
②明确约定量化折算计价的范围和方法:
如:报价内容差异或漏项调整方法、租用发包人临时用地数量和费用、提前竣工效益计算等。
③简单工程可忽略以上量化因素,直接比较有效投标报价。
2)综合评估法
评价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等。
①投标报价评审
i)确定评标基准价—D:
直接平均法或合理平均法。
ii)投标报价分值:
F1=F - ∣D1-D∣/D ×100 × E
F为投标报价的分值权重,E高于或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时应扣除的分值,通常D1≧D时E值设定大于D1<D时的E值。
计算评标基准价不应有任何不确定因素或歧义。基准价确定后在整个评标期间应保持不变。
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根据工程特点和重点设置各因素的评分标准。
③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机构设置合理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类似业绩和专业结构的合格性评分标准。
④其他评审因素:财务能力、业绩信誉等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