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做法妥当,因为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分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生工作联系,所以,拒收分包单位报送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对总包单位下达停工令是妥当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做法不妥当,因为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不得对其下达停工令;而总包单位与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并且应对分包工程质量和分包单位负有连带责任,所以施工总承包单位拒签停工令的做法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