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⑴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报价书⑷专用合同条款⑸通用合同条款⑹技术条款⑺图纸⑻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⑼经合同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P180三书三条一图纸清单其他文件。 2.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分Ⅰ、Ⅱ、Ⅲ、Ⅳ级 ⑴Ⅰ级(特别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死亡30人以上、重伤(中毒)100人以上、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⑵Ⅱ(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死亡10人—29人、重伤(中毒)50—99人、需要紧急转移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⑶Ⅲ(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死亡3人—9人、重伤(中毒)30—49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⑷Ⅳ(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死亡3人以下、重伤(中毒)3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3.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及调查权限原则、处理方案原则: ⑴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⑵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⑶重大质量事故:由质监总站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⑷特大质量事故:由质监总站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⑴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⑵较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⑶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 项目法人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⑷特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 项目法人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