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石油计字[2000]第130号文印发 )规定:
1.股份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股份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由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统一领导。
3.股份公司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和钻井定额管理站是股份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接受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的业务指导。
4.各单位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接受股份公司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5.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工程计价依据管理、投资审查、编审标底、造价工作专业资格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