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考试心得
  3. 内容

技巧心得: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继续和深化

我国工程造价的改革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特别是随着投资管理体制和建筑业管理体制的转变而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工程造价改革也只有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应对工程造价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并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工程建设要坚持招标投标,在工程造价管理上,也应保持与国际惯例一致。我们只要坚持了这两条,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就能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因此,改革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定额计价方法,造价构成和计费程序,将形成实体的费用与施工措施费用相结合,形成具有企业特点,又有市场经济特色的竞争报价。企业自主报价,也有利于建筑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为此,造价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国家的改革方案,并有所突破。
  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国家早已提出“政府宏观指导,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加强动态管理”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方案。造价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认真地履行好政府职能,制定出统一的“市场规划”并监督实施,而其他的事情则由市场各主体去进行完成。当前要按照国际惯例,大力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发展,让咨询服务公司与政府机构脱钩,成为真正公平公正的企业法人。
  工程造价管理站,作为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着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改革的职责。但是,各地方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还未能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工作的重点仍放在定额管理,协调甲乙双方针对定额理解的偏差而出现的纠纷,发布建筑材料“信息价格”等方面,其工程造价改革的职责还远未承担起来。我认为,当前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是:1、造价管理部门是各级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要主动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入世的要求,积极创造我国入世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新秩序,不能按照以前只管定额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要大力规范造价管理市场,积极推进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建设。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同时,要同时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市场的改革,并尽快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3、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提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方案的同时,一些相应的改革措施要立即配套跟上。例如,现在工程招投标时,仍然以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概预算编制办法,编出一个“标底”来,以此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谁最接近“标底”,谁就中标。“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加强动态管理”,完全成了一句空话。
  (二)应对我国工程价格形式进行改革。
  工程建设经济管理体制和工程商品的交换方式往往随着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变而发生变化。因此,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往往存在不同的工程价格形式。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工程建设任务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按计划分配,建筑业不是一个独立意义上的物质生产部门: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收统支,工程价格仅仅是一个经济核算工具而非工程价值的货币反映。与这种工程建设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我国工程价格采取了概预算加签证的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价格形式的改革出现了预算包干价格和招标投标价格两种新的形式。
  我国工程造价的继续改革,在工程价格形式的选择上,既要符合工程价格形成规律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工程价格管理目标的实现,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新的工程造价形式,要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有助于工程价格的形成符合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发挥价格杠杆对工程商品供求的调节作用。
  2、有助于提高国家,企业,工程商品买卖双方对工程建设成本和工程价格的双向控制和约束,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
  3、有助于有效地发挥国家对工程价格的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对工程价格的方针政策。
  由上述价格形式改革的基本纲领原则和我国国有施工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的要求,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工程价格形式改革的方向是:国家定价的预算包干价格形式,国家指导的招标投标价格形式和国家调控的招标投标价格形式并存,根据工程项目投资性质选用。
  国家调控的工程招标投标价格的特点是:1、自发形成。由工程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自身的物质劳动消耗,供求状况等协商议定。2、自发波动。工程价格随着工程市场供求的波动而处于上升或下降的波动之中。3、自发调节。通过价格的波动,自发调节工程商品的品种和生产数量,以保持投资额与生产能力的平衡。这样的一来,工程价格既由国家工程价格管理部门对工程价格进行间接调控,贯彻落实国家工程价格的方针政策,又给价值规律以充分发挥作用的余地,以活跃工程市场,满足工程投资的需要。
  国家调控的招标投标价格经常处于不稳定之中,但从较长时期看,价格仍然是围绕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工程价值而上下波动。今后,将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凡企业投资国家允许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政府产业开发投资的工程,价格形式应采用国家指导的招标投标价格形式,价格形成应具有计划控制性和国家指导性,价格决策主体是国家和企业;企业投资的工程,价格形式应用国家调控的招标投标价格形式,减弱价格形成过程的计划控制性和国家指导性,相应加强市场的竞争性。逐步取消国家工程招标管理部门对标底价格的审查核对招标,投标,评标和决标的直接管理,相应加强工程价格咨询公司的服务。
  国家指导的和国家调控的招标投标形式的广泛实行,都有赖于社会主义统一建筑市场,建筑材料市场和劳务市场的发育成长。我们既要积极推进工程价格形式的改革,也要注重对工程的价格管理和建筑市场,建筑材料市场和劳务市场的培育成长状况。
  (三)应对我国的造价咨询行业进行改革。
  我国加入WTO已指日可待,在与多国谈判中,我国政府已承诺在加入WTO后,即可在工程造价咨询领域设立外商合资,合作企业,2005年后即可设立外资独资企业。由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因此将会吸引更多的境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入我国的工程造价市场,这必将对我国造价咨询业带来极大的冲击和深远的影响。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现状是:1、起步晚,市场无序,没有进入良性循环:2、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范围窄,大多局限于进行概预算和结算的编审工作,不熟悉国际惯例:3、咨询机构人员素质较低,知识面窄。随着加入WTO的临近,我们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竞争力,才能在我国加入WTO后与国外咨询机构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具体来讲应采取以下对策:1、建立与国际管理相一致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2、加强培训提高造价咨询单位人员素质;3、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必须加大改革步伐,同时,也需要相关制度的改革与配合,如工程造价管理方式方法,定额管理,造价信息多元化,造介领域方法。
  只有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加强对工程造价管理,工程价格形式及咨询机构的改革,才能在我国加入WTO后使我国的工程造价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技巧心得: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继续和深化
http://m.civilcn.com/kaoshi/zjg/ksxd/1383726295230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