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要求。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施工安全许可证。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6、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到位,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对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9、检查施工单位各种设备是否完好,证件是否齐全;物料是否堆放整齐,设备安置是否合理;安全标志是否设置合理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0、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职工伤亡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在现场积极组织求援,及时上报,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督促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制度。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