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段为本项目的第29合同段,标段起点桩号K124+800,终点桩号K129+650,标段全长4.860141km。 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m。设计荷载:桥涵、路基: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100KN;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大、中、小桥涵洞1/100(特大桥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