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实施方案与要求:根据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各驻地办应编制项目监理实施方案,并就重点、难点环节制定更为详尽的实施办法,明确目标和要求;对旁站人员的职责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2. 措施与程序:根据监理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与要求,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和落实执行程序,明确监理控制细节。 3. 监督与指令:对措施与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实施旁站监理,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偏差,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进行纠正。 4. 统计与报告:对于最终数据与信息,需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对于重大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时,要总结经验,按照1~4步骤,重新进行更高层次的规划和控制。 九、监理人员职业道德与廉政规定 1. 公正、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服务,在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合同多方的权益。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进行监理工作; 2. 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本监理企业负责; 3. 当证明自身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及时更正; 4. 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权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5. 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他间接报酬; 6. 不向承包人介绍队伍,推销材料; 7. 不接受承包人的宴请、馈赠或受邀进入任何营业性娱乐场所; 8. 不在承包人处报销任何费用或谋取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