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解释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答疑截止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乌海市滨河新区奥体中心西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招标文件第5.4条所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给与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