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的供应商可参加投标。 3、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费用。 4、本次招标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5、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6、中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未经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中心同意不允许投标方中标后将本次招标标的分包给其他企业供货。 7、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8、招标文件只将投标权授予在我中心报名登记此项目的单位,未登记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标书目录所列之全部内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为重大偏差处理。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且不得迟于开标日前5天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告知所有报名登记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公布问题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