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一般检测的测量数据如:坐标、高程均保留三位小数,精确到毫米,宽度可保留两位小数,精确到厘米;控制测量取位按JTG C10-2007《公路勘测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自检/抽检意见: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精度要求或不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精度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可将抽检划去,监理单位可将自检划去。 下发表格为监理表,施工单位可将签字部分改动后使用: 监理单位:测量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工单位:测量、复核、技术负责人签字。 注:为满足竣工资料装订线的要求,页边距应设置为:左2.5cm、右1.5cm、上2.5cm、下1.5cm。 3、测表8、9、10、11、12为测量原始记录表,工程中所有涉及高程测量的项目测表8必附;测表9视工程具体情况选附;测表10应用于路基、路面等工程中;测表11应用于构造物工程中;测表12结合测表10、11使用,10、12或11、12两张表格结合使用为一组完整检测资料。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及其它技术规范中涉及测量检测的项目应以测量原始记录表为基础选用。 4、水准测量原始记录表即测表8,填写说明如下: 测量范围:桥号即桥梁中心桩号,台帽、盖梁、耳墙等的编号,或路基路面段落桩号; 测点或桩号:结构物如0b-1#桩、柱顶、基坑底,如有必要可附测量记录示意图。 5、测表10、11、21必须先填写全站仪的置镜点、后视点和校核点。施工放样测量记录表11如果图示位置过小,可另附图表。 6、原地面横断高程测量表、清表后横断高程测量表、清淤前横断高程测量表、清淤后横断高程测量表、零横断高程测量表、填筑材料变化高程测量表,这些表格为计量提供原始依据。零横断高程测量及填筑材料变化高程测量要单独成册,备查。以上涉及四方签认的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另行单独提供一张四方签认表,只要将签字人员改为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即可。 7、路基填筑高程、横坡、宽度测量记录表19在路基填筑时使用,实测高程的部位为中线处,左、右各距中线17.25m米位置处及有效碾压宽度边缘处。中桩与17.25m点高程计算横坡,边点高程计算本层单边设计宽度。以上测点位置针对标准段而言,匝道、被交道等工程视实际情况调整。 8、测表20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路基顶面交工验收用表;测表21为施工单位路基顶面交工验收专用表,监理单位仍沿用测表10。 9、测表20测点位置为距中线1.5m处,左、右各距中线9m处,左、右各距中线17.25m处;以上测点位置针对标准段而言,匝道、被交道等工程视实际情况调整。 测表20表头根据层位适当改动后用于路面结构层,工程名称处填写所检结构层名称,桩号及部位处填写段落桩号左幅或右幅,标准段测量部位为距中线1.5m处,左、右各距中线9m处,左、右距中线16. 5m处;填写时在部位处标明距中线的距离。匝道、被交道等工程视实际情况调整。 10、由于测量表格初定稿中,承台、系梁、墩、台、柱、台身、盖梁、挡块检测表与测量原始记录表有较多重复,本次调整中予以取消。施工过程中,应使用测量原始记录表记录数据作为正式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