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长沙绕城高速第三合同段 (K0+000~K5+000) 2、建筑高度: 米 (最高墩) 3、基本风速:≤3级 二、高空作业基本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按国标要求进场。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 3、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施工作业现场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三、架梁及预应力施工吊篮安全技术规范 本工程全部临空工作面均采用电动吊篮施工。 1、吊篮操作工,必须经市认定的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操作上岗证的人员,严禁操作吊篮。 2.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戴好安全带、钩牢保险钩(拴在安全保险绳上)。 3.吊篮操作工和上篮人员,应严格遵守吊蓝“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规定”。 4.上吊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病、贫血病、心脏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史,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戏闹。 5.吊蓝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m2(120kg/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7.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8.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 的长度与吊蓝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 9.每班第一次升降吊篮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屋面悬、臀架,悬臀架压铁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电机是否完好。 10.吊篮升降范围内,必须清除外场面的障碍物。 11.严禁将吊篮作为运输材料和人员的“电梯”使用,严格控制吊篮内的荷载。 12.上篮作业人员必须在上、下午离开吊蓝前,对安全锁、升降机及钢丝绳等沾污的水泥浆等杂物垃圾作一次清除,以确保机械的安全可靠性。 13.上吊篮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1)检查电源线连接点,观察指示灯; (2)按启动按钮,检查平台是否处于水平; (3)检查限位开关; (4)检查提升器与平台的连接处; (5)检查安全绳与安全锁连接是否可靠,动作是否正常。 14.每天下班停用吊篮,应将吊放下降到地面,并用拉杆将吊篮拉牢在结构物上。 15.电动升降吊篮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