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主线起点桩号K70+000,终点桩号K90+500,长20.5Km;S314连接线改建起点桩号K1+025,终点桩号K10+691.75,长9.667Km。本合同段沿线特殊地质为湿陷土,根据实验结果,除主线K79+400-K80+000d段,K80+084-K80+200段(吉尔格朗河段)及K85+700-K86+200段为非湿陷土,其他路段的地基均为具有湿陷性,地基湿陷等级多属于Ⅰ-Ⅱ级非自重湿陷性场地,局部路段存在Ⅱ,Ⅲ级非自重湿陷性场地,Ⅰ-Ⅱ级非自重湿陷性场地长16.56Km, Ⅱ,Ⅲ级非自重湿陷性场地长2.73Km。 参照临近多条公路建设的经验和实例,本项目周边的老G218线,S314线,S315线以及多条农村公路都在这一区域通过,使用多年并未出现湿陷性造成公路病害,有鉴于此,对于Ⅰ-Ⅱ级非自重湿陷性通过加强路基防,排水系统方式处理,并对路基基底采用冲击压实,提高路基强度,减少沉降量,不再采用其他特殊路基设计方式。 对于Ⅱ,Ⅲ级自重湿陷性土,采用强夯对路基进行处理。通过相对夯锤对土体的冲击作用,使土体的空气溢出,土体颗粒重新排列,减小土体的空隙比,降低土体的压缩性,消除其湿陷性,增大土体的干密度,提高地基承载力,达到设计承载力和使用要求。本合同段强夯处理路基主要为主线3900米及服务区和匝道,总处理面积为20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