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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线路管理办法

  • 资料大小:63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2-08-06 14:36
  • 发布作者:蹦蹦车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1.1铺设前,工务段要对设计文件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开工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 1.2工务段派驻施工单位配合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测量、锁定轨温、施工质量,并做好记录。 1.3加强待换、待收钢轨的管理 施工单位为待换、待收钢轨管理责任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卸轨,卸轨日期与更换日期间隔时间不宜太长,卸轨时应考虑换轨日期的安排。 新卸的长轨条轨端不能有影响其伸缩的障碍物,钢轨距主轨不得小于300mm,并用枕木墩在轨条与主轨之间进行支护,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自轨条卸下后于次日18:00点前支护完毕。 长轨条轨端处必须有一枕木墩,钢轨里外口各钉一个道钉把持方向,每间隔50m支护一处(包括已经连接起来的短轨)。枕木墩支护必须扒开枕盒,穿在线下长轨条轨底与线上轨轨底,在线上轨外口与线下轨里口各钉一个道钉把持方向。 换下的旧轨应安排车辆、劳力及时进行回收,自换下之日起15天内收集完毕,换下的旧轨在未收之前应按上述方法进行支护。要注意防止线下轨造成线上轨联电。一旦发现长轨条胀轨或短轨侵限,应立即处理,影响行车安全的,必须先防护后处理。 1.4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准做好无缝线路铺轨前的前期配套、线路整修、伤损枕木更换等工作,并按标准在铺设长轨条前埋设位移观测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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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线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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