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1 一般规定 3.1.1 道岔供应商应提供铺设图和相关资料,并进行铺设技术指导。 3.1.2 道岔供应商应提供弹性夹安装、辊轮调整等道岔组装和维修的专用工具。 3.1.3 道岔铺设承担者应具有和所铺设道岔类型相匹配的施工机具,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1.4 道岔铺设可采用原位铺设法(简称原位法)或先整组预铺后平移就位铺设法(简称移位法)。 3.1.5 应遵循“专业化、机械化、标准化”原则,采用专用机械设备按本技术条件及铺设图进行铺设和检验。 3.1.6 新建客运专线应在拟铺设道岔位铺设临时线路,放行运砟、运梁及其它材料的工程列车。 3.1.7 铺设前应核查托运单及装箱单所列的道岔零部件品种、规格及数量,并检查外观和质量保证文件。 3.1.8 铺设前路基填料、外形尺寸、压实度及工后沉降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1.9 应在完成道岔区路基或桥梁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道岔铺设。 3.1.10 铺设前道床应平整密实,道砟材质、粒径级配应符合有关规定。 3.1.11 道岔应按测设的控制桩确定铺设位置。 3.1.12 道岔前后与正线连接时,应铺设岔枕或Ⅲ型轨枕(过渡枕),过渡枕上宜安装与道岔同类型的扣件。垫板刚度按设计规定。过渡枕数量应符合表1之规定。 3.1.13 道岔验收合格后方可放行机车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