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5.2.5轨温控制 当地最高轨温一般要高出最高气温20°C,而最低轨温则大致与最低气温相等。 锁定轨温是计算轨温变化幅度的依据。 5.2.5.1联系工务部门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地点轨温控制条件; 5.2.5.2施工地点轨温超过锁定轨温20°C时,严禁一切施工作业; 5.2.5.3当接近于锁定温度20°C时,停止过轨施工作业,并对道床回填夯实,确保线路稳定。 5.2.6防涨轨措施 在光(电)缆过轨施工中,一旦发生涨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5.2.6.1发生涨轨时,应立即通知就近车站拦停列车,现场施工负责人首先在工务部门配合人员指导下判断是否影响行车,若影响行车,向车站说明情况,申请封锁涨轨区域。 5.2.6.2发生涨轨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行降温处理。采用水浇钢轨降温。在涨轨范围内(前后50米—100米)从两端向中间浇水;同时采用防涨布浸水降温听从工务部门配合人员的指导。 5.2.6.3发生涨轨影响行车时,施工负责人要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工务段、车间、工区)抢修,施工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5.2.6.4抢修完毕,需经设备管理单位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方可开通线路。 5.2.7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5.2.7.1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的原则。 5.2.7.2坚持“三不动,三不离”的安全制度,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和设备安全。 5.2.7.3严格登记要点制度,设专人盯台,点毕及时销记。与有关部门密切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5.2.7.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提高自我控制、自我防护能力。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