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摘要我国《铁路隧道标准规范》从1960年至今已形成了包括勘测设计、施工验收、养护维修和抢修抢建4类,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3个层次共33个标准;德国《铁路标准规范》则由法令一适用标准一TSI(欧洲铁路网运行兼容性法规)组成,隧道标准属于适用标准中的专业规范(DS)系列,主要有3本。德国《规范》“以人为本、注重环保”的设计理念贯穿始终,体系完善,门类齐全,专业规范多是一些具体技术操作方面的规定,且内容详细具体,指导性非常强;我国《规范》标准体系也较完善且层次分明,但原则性的规定居多,对工作的指导作用较小。在限界及净空、荷载、初期支护、二次衬砌、防排水、防灾救援等具体指标方面,德国《规范》x,-J列车气动压力及热效应、喷混凝土的早期强度、二次衬砌最大厚度、防裂钢筋、全封闭防水、防灾救援等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我国《规范》则没有或者不完备,需要结合我国国情通过科学研究进一步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