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程测量、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交底、开工报告申请、编制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 变更设计管理、基础技术资料管理等八项制度。 2.1 工程测量制度 1.测量组织及人员 ⑴ 测量工作按照“集团公司测量总队+子公司测量队+工区测量组”组织,业务归口由同级工程部领导。 ⑵ 集团公司测量总队及子公司测量队具备相应的测量资质,各级测量人员都要有相应执业资格。 ⑶ 测量队(组)实行队(组)长负责制。 ⑷ 工区测量组长由有一定测量工作经历、相应测量专业知识、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2.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 ⑴ 交接桩及复测由指挥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工程测量总队办理,各工区协助;复测完毕,编制书面测量成果提交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印发指挥部,由指挥部发工区。 ⑵ 本项目实行三级测量复核制,三级测量复核制度指集团公司测量总队为第一级,子公司测量队为第二级,工区测量组为第三级,包括作业过程的自检自核和一、二、三级间相互复核。 ⑶ 严格测量资料成果的书面交接制度。指挥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具体与复测单位(如测量总队)办理复测成果书面确认手续,同时向工区的工程部进行交底办理使用交接。复测单位对复测成果的正确性负责,使用单位对复测后测设的桩点的保护负责。 3.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 ⑴ 集团公司测量总队 负责4km以上长隧道、500m以上特大桥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 提供首次地表贯通联测或控制测量,完工前进行单位间邻接段(不含整体)的施工复测检查。 根据需要布设满足规范标准和业主要求质量的测量控制网,1500m以上的隧道洞内控制测量采用导线环向洞内纵深引测,其余根据实际的作业条件及存在可利用既有的测量数据(桩点)情况时可作单一附合导线。精度要求高时尽量采用导线环。 复测频次:钻爆法施工的隧道正洞每掘进600m复测一次,隧道贯通后,作贯通测量并进行贯通后中线与高程的调整。 ⑵ 子公司测量队 领导对应子公司的测量工作,负责对工区测量复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组织工区的交接桩和复测工作。 根据需要布设满足规范标准和业主要求质量的测量控制网,1500m以上的隧道洞内控制测量采用导线环向洞内纵深引测。 负责子公司管段内重要建筑物的定位和复核测量。 钻爆法施工的隧道直线地段每掘进400m、曲线段每掘进300m复测一次,对施工工地中桩和高程桩进行复核。隧道贯通后,进行平面、高程贯通测量并根据贯通闭合差作中线调整。 子公司、公司测量队测量结束3日内向指挥部提供一套测量资料。 ⑶ 指挥部、工区职责范围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及需复核范围,编制测量申请复核计划。计划实施程序为:工区提出复测计划由指挥部工程部长审核,指挥部总工签审,在预计复测作业的前10日报送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测量总队(或子公司测量队)组织实施。 在测量总队的组织下,指挥部负责全标段测量资料及测量成果的保管和移交;工区测量组参加各本工区范围内线路桩橛的交接工作,负责本工区所属工程线路开工前的复测和钉设桩橛。 工区测量组负责本工区范围内桥梁、隧道、路基及附属建筑、站场、房屋等建筑物的施工放样及施工中的放线放样测量。 工区测量组负责工区所承建工程的竣工测量;负责除集团公司、公司测量队职责之外的工区管段内线路贯通测量、隧道贯通测量和永久性桩橛的埋设。 工区技术主管负有对工地测量组测量成果复核的责任。 ⑷ 所有测量记录、计算资料不得涂改,复核签字手续必须完善,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桩概不得交付施工。 ⑸ 精测网测量成果的处理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统一平差标准和软件,规范进行CPⅢ测设,并负责维护和管理工作。 4.测量仪器 ⑴ 测量仪器严格按有效期进行使用,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 ⑵ 各种仪器资料均要分项保存建档,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妥善保管。 ⑶ 精测网测设采用统一测量仪器。 ⑷ 测量仪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