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9.3环境保护措施 9.3.1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 施工便道、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石料堆放和材料加工场及取(弃)土场等一切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的布置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内,尽量选择裸露的荒地修建生产、生活设施,满足有关要求,避免因临时工程修建的随意性而破坏地表植被而人为恶化生态环境。机械、车辆横向走便道,纵向走路基,严禁超越规定线路乱行驶,压坏草地、植被。 为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对铁路两侧的永久用地,按照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撒种草籽,营造防风固沙林,移植草皮,恢复植被等措施,维护和改善生态平衡系统。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施工,做好有关边界线、标示牌的设置,限制人员、机械的活动范围,严禁有关人员偷猎野生动物和采摘、践踏及随意铲除植物等。 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施工现场各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生活区周围铺植草皮。 9.3.2合理规划施工用地 工程临时占地不擅自占用或征用林地、保护沿线古树、不开挖采石取土,材料、废弃物不得于林下堆放,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项目施工结束后做好抚育与恢复工作; 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垦; 工程取土、挖方符合所在地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破坏;取弃土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遍地开花式的无序作业,进行有序开挖取土,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并结合工程的实施,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取土区选在高地、荒地上,尽量不占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对于深而宽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用作蓄水池或鱼塘。 9.3.3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便道的修建,要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做好土石方调配方案,减少弃土、取土,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保证地表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在可能的条件下,便道尽量考虑与乡村道路相结合,以减少水土流失。 生产、生活设施修建,要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生活场地范围内要做好集水、排水工作,不阻塞地面径流自然通道,防止壅水和场地冲刷。 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工程交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拆除,并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