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轨道工程
  3. 内容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 资料大小:21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3-05-29 15:50
  • 发布作者:菜花头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根据沈铁总发【2006】38号文件: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铁路运输正常运行;施工期间内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安全协议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沈哈铁路提速改造工程    2、作业内容:    蔡家-大榆树626km400m-628km600m上下行曲线改造慢行及线路养护、大机捣固。 3、地点和时间:  地点:蔡家-大榆树626km400m-628km600m上下行路基和行车  时间: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4、影响范围:626km400m-628km600m上下行路基与行车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任地段:蔡家-大榆树626km400m-628km600m上下行  2、期限: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均严格遵循国家、行业、铁道部、沈阳铁路局现行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督。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封锁前后登销记内容。    2、施工时间内行车和人身安全。    3、轨道车在车站停留及调动。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共同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2、甲方作为施工作业单位,主要承担施工地段的线路安全、施工防护及施工后的线路能满足运输的需要。   3、甲乙双方对执行《技规》、沈局《行规》、《安规》、《站细》、沈局38号文件的情况共同进行督导。   4、甲方应指定驻站联络员,提前1小时在办理站登记,负责接收及转达调度命令、按车站值班员要求在命令背面签名、联系作业事项等,施工作业完了及时销记;如遇施工不能按时完成时,甲方须提前30分钟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乙方请求调度命令。有施工前限速或施工后限速要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清楚。   5、甲方除驻站联络员以外施工有关人员,不得在信号楼(运转室)逗留。甲方驻站联络员及其他联系工作人员在信号楼(运转室)须服从车站的有关规定,保持信号楼(运转室)肃静及卫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车站值班员工作,如违反车站规定时,车站值班员及监控干部有权制止。   6、甲方人员应熟悉车站设备,并严格执行《技规》、《行规》、《站细》、沈阳铁路局38号文件有关规定。   7、施工前、后及施工中,甲方机具、材料不得侵限,不得影响列车(含邻线列车)正常运行。   8、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进入封锁地点及由封锁地点返回按调度命令办理,并按调度命令指定车次编组后办理,以调度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地点的凭证。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由封锁地点返回站内时凭进站信号、引导信号或引导手信号进站。   9、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在站内调动时,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车站值班员根据甲方的申请编制调车作业计划,乙方派胜任人员向司机传达,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作业由甲方负责。   10、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在站内停留时,司机不得离开,并保证能与车站随时联系,听从车站值班员指挥,乙方车站值班员在占线板上明示。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在站内停留时,甲方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溜用具,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防溜措施的采取和撤除由甲方负责,乙方按规定检查防溜工作并有权纠正存在的问题。甲方在车站停留的工程列车及轨道车(含宿营),必须保持好站内卫生,并保证防火安全。   11、乙方按规定组织召开施工例会,甲方须按有关规定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严格执行施工制度。   12、施工期间人身安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责任由上级部门裁定,并按部、局有关规定的条款执行。   七、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费用执行铁建设函【2002】52号及沈铁建函【2005】390号文件,由建设单位统一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1、双方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对执行《技规》、沈局《行规》、《安规》、《站细》、沈局38号文件的情况共同进行督导。   4、甲方应指定驻站联络员,提前1小时在办理站登记,负责接收及转达调度命令、按车站值班员要求在命令背面签名、联系作业事项等,施工作业完了及时销记;如遇施工不能按时完成时,甲方须提前30分钟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乙方请求调度命令。有施工前限速或施工后限速要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清楚。   5、甲方除驻站联络员以外施工有关人员,不得在信号楼(运转室)逗留。甲方驻站联络员及其他联系工作人员在信号楼(运转室)须服从车站的有关规定,保持信号楼(运转室)肃静及卫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车站值班员工作,如违反车站规定时,车站值班员及监控干部有权制止。   6、甲方人员应熟悉车站设备,并严格执行《技规》、《行规》、《站细》、沈阳铁路局38号文件有关规定。   7、施工前、后及施工中,甲方机具、材料不得侵限,不得影响列车(含邻线列车)正常运行。   8、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进入封锁地点及由封锁地点返回按调度命令办理,并按调度命令指定车次编组后办理,以调度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地点的凭证。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由封锁地点返回站内时凭进站信号、引导信号或引导手信号进站。   9、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在站内调动时,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车站值班员根据甲方的申请编制调车作业计划,乙方派胜任人员向司机传达,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作业由甲方负责。   10、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在站内停留时,司机不得离开,并保证能与车站随时联系,听从车站值班员指挥,乙方车站值班员在占线板上明示。甲方工程列车及轨道车在站内停留时,甲方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溜用具,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防溜措施的采取和撤除由甲方负责,乙方按规定检查防溜工作并有权纠正存在的问题。甲方在车站停留的工程列车及轨道车(含宿营),必须保持好站内卫生,并保证防火安全。   11、乙方按规定组织召开施工例会,甲方须按有关规定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严格执行施工制度。   12、施工期间人身安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责任由上级部门裁定,并按部、局有关规定的条款执行。   七、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费用执行铁建设函【2002】52号及沈铁建函【2005】390号文件,由建设单位统一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1、双方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点击进入下载 (需要 0 积分)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http://m.civilcn.com/luqiao/guidao/1369813820494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