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2.1.环保、水土保持工作原则 在施工期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现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扬尘等。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等。 1.2.2.依法行事的原则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体系》,并按合同文件规定,做好环保水保工作,接受环保、水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1.2.3.“三同时”的原则 工程施工中,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同正式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交。 1.2.4.“同一尺度”的原则 环保水保,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工作中,把环保水保工作放在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效益放在同一位置。 1.2.5.“一把手负责”的原则 环保水保工作将直接同项目经理的工作绩效考核挂钩,由项目经理担任环保水保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分管负责,真正从组织上保证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1.2.6.“预案在先”的原则 工程施工前,预先制定环保、水保方案,报经当地环保水保部门批准,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核备。 2.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 依据ISO14001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2.1.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综合部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架子队长为组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定期布置安排、检查总结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组织机构详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经理部的综合部负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配专人负责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地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法规对施工的具体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与工程管理部共同负责施工中的合同履行。对弃土、排污等施工环境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任何时候都接受监理工程师、业主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执行其对有关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