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西沿海铁路钦州北至防城港段扩能改造工程QF-1标段桥梁工程、路基附属工程、房屋工程、隧道工程的钢筋加工及焊接作业。 4.钢筋材料质量检验 钢筋到达现场后,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附件清单和有关材质报告单或检查报告,并进行外观检查,按60吨为验收批进行力学性能抽验。 热轧圆盘条、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和余热处理钢筋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4.1每批钢筋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组成,并不得大于60吨。 4.2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拆叠;表面的突块和其它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带肋钢筋为横肋的高度)。测量本批钢筋的直径偏差。 4.3在经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在其上各截取1组试样,每组试样各制2根试件,分别做拉伸(含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4.4当试样中有1个试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另取2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做第2次试验。当仍有1根试件不合格时,则该批钢筋应判为不合格。 4.5钢筋机械接头的检验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 5.钢筋的加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5.1钢筋的除锈 5.1.1 加工方法 钢筋均应清除油污和锤打能剥落的浮皮、铁锈。大量除锈,可通过钢筋冷拉或钢筋调直机调直过程中完成;少量的钢筋除锈,可采用电动除锈机或喷砂方法除锈,钢筋局部除锈可采取人工用钢丝刷或砂轮等方法进行。 5.1.2 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如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的麻坑、斑点等,已伤蚀截面时,应降级使用或剔除不用,带有蜂窝状锈迹钢筋,不得使用。 5.2钢筋的调直 5.2.1 加工方法 对局部曲折、弯曲或成盘的钢筋应加以调直。钢筋调直普遍使用卷扬机拉直和用调直机调直。在缺乏设备时,可采用弯曲机、平直锤或人工锤击矫直粗钢筋和用绞磨拉直细钢筋。 5.2.2 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用卷扬机拉直钢筋时,应注意控制冷拉率:Ⅰ级钢筋不宜大于4%;Ⅱ~Ⅲ级钢筋及不准采用冷拉钢筋的结构不宜大于1%。用调直机调直钢筋和用锤击法平直粗钢筋时,表面伤痕不应使截面面积减少5%以上。调直后的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冷拔低碳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应当注意:冷拔低碳钢丝经调直机调直后,其抗拉强度一般要降低10~15%,使用前要加强检查,按调直后的抗拉强度选用。 5.3 钢筋的切割 5.3.1 加工方法 钢筋弯曲成型前,应根据配料表要求长度分别截断,通常宜用钢筋切断机进行。在缺乏设备时,可用断丝钳(剪断钢丝)、手动液压切断(切断不大于16mm钢筋),对Φ40mm以上钢筋,可用氧乙炔焰割断。 5.3.2 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应将同规格钢筋根据不同长短搭配、统筹排料;一般先断长料,后断短料,以减少短头和损耗。避免用短尺量长料,防止产生累计误差,应在工作台上标出尺寸、刻度,并设置控制断料尺寸用的挡板。切断过程中如发现劈裂、缩头或严重的弯头等,必须切除。切断后钢筋断口不得有马蹄形或起弯等现象,钢筋长度偏差不应小于±10mm。 5.4 钢筋的弯曲成型 5.4.1 加工方法 钢筋的弯曲成型多用弯曲机进行,在缺乏设备或少量钢筋加工时,可用手工弯曲成型,系在成型台上用手摇扳子每次弯4~8根Φ8mm以下钢筋,或用扳柱铁扳和扳子,可弯Φ32mm以下钢筋,当弯直径Φ28mm以下钢筋时,可用两个扳柱加不同厚度钢套,钢筋扳子口直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mm。曲线钢筋成型,可在原钢筋弯曲机的工作中央,放置一个十字架和钢套,另在工作盘四个孔内插上短轴和成型钢套与中央钢套相切,钢套尺寸根据钢筋曲线形状选用,成型时钢套起顶弯作用,十字架则协助推进。螺旋形钢筋成型,小直径可用手摇滚筒成;较粗(Φ16~30mm)钢筋,可在钢筋弯曲机的工作盘上安设一个型钢制成的加工圆盘,盘外直径相当于需加工螺旋筋(或圆箍筋)的内径,插孔相当于弯曲机扳柱间距,使用时将钢筋一头固定,即可按一般钢筋弯曲加工方法弯成所需的螺旋形钢筋。 5.4.2 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钢筋弯曲时应将各弯曲点位置划出,划线尺寸应根据不同弯曲角度和钢筋直径扣除钢筋弯曲调整值。划线应在工作台上进行,如无划线台而直接以尺度量划线时,应使用长度适当的木尺,不宜用短尺(木折尺)接量,以防发生差错。第一根钢筋弯曲成型后,应与配料表进行复核,符合要求后再成批加工。成型后的钢筋要求形状正确,平面上无凹曲,弯点处无裂缝。其尺寸允许偏差为:全长±10mm,弯起钢筋起弯点位移20mm,弯起钢筋的起弯高度±5mm,箍筋边长±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