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为保证日常保洁的顺利实施,我公司将首先成立沂源公路分局道路日常维修保养施工队,施工队伍由管理水平高,施工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其中工程科包括1名技术员,负责工程计划的制定和进度的统计、工程的计量支付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日常资料的整理,工程数量的统计上报;财务科设财务负责人1名主要负责该工程有关的财务工作和工程的支付;机料科设副经理1名主要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及施工机械的管理与保养;设专职安全员1名;另设绿化负责人1名负责工程的绿化保养抚育和苗木补植等工作。施工队设综合巡查队、路基养护队、路面桥涵养护队、绿化养护队、绿化补植队、应急抢险队。 综合巡查队主要负责全线路基路面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做好巡查记录,按要求及时填写《养护巡查日志》,按月上报养护科。 路基养护队主要负责所有路段路基日常保养工作,包括路肩、边坡边沟和路基构造物保养的所有工作,确保路基表面平整密实,边坡稳定,沟底无阻水或积水现象。 路面桥涵养护队主要负责所有路段路面桥涵日常保养和小型维修工作,确保路面清洁,保证路面平整,沿线桥涵结构物完好,泄水孔无堵塞。 绿化养护队主要负责所有路段绿化保养工作,及时进行浇水、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清除杂草等抚育工作,确保其良好生长,充分发挥公路绿化的作用和效果,同时负责所有路段的苗木补植工作。 应急抢险队主要做到能够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抢险救援任务及时处理并保证道路畅通。 所有施工队服从公司的统一领导,在公司有关领导的安排下进行工作。 五、交通管制与安全 1、在路、桥上进行养护作业,保障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舒适与畅通。 2、养护施工现场按有关规定设置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禁止驶入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作业交通控制区域插橘红色警示旗。各种交通标志的制作、尺寸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各种标志的设置符合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的规定。 3、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结合养护维修保养作业实施方案,制定安全保障方案。 4、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5、养护作业除保障安全外,作业的方式和方法需讲究文明,随时随地保持路容路貌的整洁,不外露土、石块等杂物。作业场地标志明显,防护齐全,作业面小,时间紧凑,常见病害的维修作业如裂缝、泛油、拥包、坑槽等当天完成。 6、安全员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参加养护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文明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和管理人员上路必须着反光标志服,遵守安全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 7、超、行车道作业区的交通控制方式分为封闭单车道和封闭单幅车道两种情况,养护作业前应选择、确定交通控制方案,并作好车道封闭和施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优先选择封闭单车道,特殊情况采用封闭单幅车道。 8、封闭单车道一天以上的分局备案,封闭单车道连续连续作业不宜超过三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时。工作区长度不宜超过lkm,辖区内每条道路只允许两处作业,且封闭作业区间距为15km;工作区长度超过时,辖区内只允许有一处作业区。 9、路肩作业区长度不宜超过200m,交通控制采用设置锥形标、导向标,锥形标间距为20m,锥形标应设在实线标线的外侧,不压标线;路肩绿化打草时交通控制采用插橘黄旗,并设专职安全员;路肩上需要堆放物品时,应堆放整齐,时间不宜超过三天,并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在路肩上利用路面作业,以免污染路面。 10、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警觉性。上路时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安全标志的橘红色背心,否则不准进入养护施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在非封闭区内的行车道内坐、站立或行走。 11、路面清扫作业时,清扫工应着反光标志服,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等条件下进行人工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