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4.2 各总监办由公开招标确定,按照签订的监理合同独立行使其监理职能。 1.4.3 总监(总监代表)、总监办主任、驻地监理工程师、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履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应在各总监办制定的监理规划中明确规定。 1.5 加强廉政建设 1.5.1 各总监办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相应的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1.5.2 要坚持廉政建设思想教育,绝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职权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等,真正做到公正廉洁。 二、施工监理程序 2.1 施工监理的总程序(见图一) 2.1.1 总监办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会同驻地办依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规程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1.2 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文件、太长公司的有关文件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发布项目总开工令,同时抄报太长公司。 2.1.3 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对分项工程的准备情况,审查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签发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2.1.4 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及批准的工序流程进行过程监理,并进行每道工序的签认,总监对驻地办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并进行巡视检查,应特别注重抓好监理中心试验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