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填方前,应将原地表积水排干,淤泥、腐殖上、树根、杂物等挖除,并整平原地面;清除淤泥前应探明淤泥性质和深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 填上前,应根据工程规模、填土宽度和深度、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与现场环境状况制定填土方案,确定现状建(构)筑物、管线的改移和加固方法、填上方法和程序,并选择适宜的土方整平和碾压机械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 填土路基为土边坡时,每侧填上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50cm;碾压高填土方时,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且与填上外侧距离不得小于50cm。 4. 路基填土应在影响施工的现状建(构)筑物和管线处理完毕、路基范围内新建地下管线沟槽回填完毕后进行;运输挖掘机械应根据运输的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相应的平板拖车,制定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施工中使用推上机、压路机、蛙式夯实机等施工机械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 6. 路基外侧为挡土墙时,应先施工挡上墙;混凝十或砌体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墙后方可填土。 7. 填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填方破坏原排水系统时,应在填方前修筑新的排水系统,保持通畅。 8. 填土地段的架空线路净高应满足施工要求。 9. 路基下有管线时,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用压路机碾压;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或有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上,其最小厚度应根据机械和车辆的质量与管道的设计承载力等情况,经计算确定。 10. 使用振动压路机碾压路基前,应对附近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管线可能造成的振动影响进行分析,确认安全。 11. 借上填筑路基时,取上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土场地宜选择在空旷、远离建(构)筑物、地势较高、不积水已不影响原有排水系统功能的地方。 (2) 场地上有架空线时,应对线杆和拉线采取预留土台等防护措施。土台半径应依线杆(拉线) 结构、埋入深度和土质而定:线杆不得小于1m;拉线不得小于 1.5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设土台边坡。土台周围应设安全标志。 (3) 需在建(构) 筑物附近取上时,应对建(构) 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取土;挖上边坡应根据上质和挖土深度情况确定,边坡应稳定;取土场周围应设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