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一般规定 1、 土方开挖前,应对土质进行了解。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视为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设置警示标志。 2、 在沟槽(坑)边缘1米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距沟槽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米;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不少于4米。 3、 在靠近高压线、电杆及脚手架边进行土方作业时要特别注意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 4、 开挖土方时边坡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要求进行放坡。 5、 高陡坡作业时,要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防危石滚落对下方建(构)筑物造成损坏,或者伤及人、畜。 6、 高陡边坡土方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7、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急的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进行防护,弃土过程中下方不得有人通过。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严禁站人。 8、 高边坡开挖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 9、 高边坡进行浆砌、干砌或其他作业时,施工队伍要安排专人查看边坡上的情况,以防止边坡上有异物坠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脚手架等设施按照高处作业进行搭设安装。 二、机械作业注意 1、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2、、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3、、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他、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4、、施工中遇有主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机械作业安全技术 一)、挖掘机作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主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二)、装载机作业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 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3、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运作。 三)、自卸汽车 (1)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直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5)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6)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7)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