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合同段采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路基总宽8.5米,其中行车道宽度3.5米(2×3.5米),双向二车道,路肩2×0.75米,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设计标高(未设超高前含路面结构层)为道路边缘处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