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过轨的设置及要求 ⑴过轨管的埋设位置 通信、信号、接触网、电力、牵引变电等专业根据专业需要,均需在路基不同里程位置预留过轨管。每种类型过轨在上下路基侧设上下路基电缆槽。位置祥见:三设地路函〔2010〕146号《路基过轨布置表》 ⑵过轨管的设置要求 ①路基过轨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除接触网过轨采用DH120HDPE型外,其他专业统一采用DH100HDPE型。 ②在路基内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1000㎜(过轨管的顶部外边缘至轨底间距离)。过轨管的主要埋设工序:路基基床底层添筑完成并经预压卸载后,首先放线然后切割沟槽,开槽宽度和深度满足安放管道的要求,一般为150㎜-200㎜(预埋管Φ150㎜时槽深为200㎜,Φ100㎜时槽深为150㎜)。 ③过轨管与手孔内壁平齐;过轨管打磨光滑,以保护电缆;过轨管内预设2根直径4㎜的铁丝,并用油麻或软布作临时封堵。 ④过轨管的两段向上弯曲并保证弯曲半径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不小于0.8米) 二、护坡管、手孔、人孔的设置及要求 (1)路基地段对应基站、中继站、牵引所、AT所的过轨管处两侧分设手孔,并埋设护坡管引下,其中对应中继站的护坡管在坡角处设手孔。 (2)长度大于2㎞的路基地段每隔2㎞,在线路两侧对称设置一个通信电缆接头/预留手孔(其中:区间路基地段长度在2~4㎞范围时,在区间路基地段中间位置对称设置手孔1处) (3)护坡管沿路基边坡预埋,埋深为0.6 m,坡角处手孔应高出地面200㎜以防渗水。 三、过轨管预埋后采取保护措施,严防堵塞,确保后续施工不受影响。 望各分部认真执行,严格按标准施工,制定措施,责任到人,抓好落实。检查上道工序,标准化本道工序,服务好下道工序,同时注意施工设备和人身安全,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质高效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