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女工不得穿高跟鞋,不准赤臂。 二、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从软梯下井。 三、井口两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施工地点每个挖孔组必须配有氧气袋。 四、挖孔灌注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应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 五、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吊具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围栏离孔口必须高出30公分以上,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罩盖必须由钢筋做成,不得少于十二根。 六、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应设置护盖。取土吊在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临两孔中,一个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七、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2)、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必须采用单独通风管,不得与风钻共用通风管。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3)、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八、人工挖孔深度超过5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人工挖孔的深度必须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掌握。 九、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挖孔作业时,现场必须配备安全员进行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井下作业人员撤回地面,进行整改。 十一、因地质原因,挖孔灌注桩出现大量渗水,孔壁倒塌等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空作业,工程技术部门应改变施工工艺,采用钻孔灌注或其它工艺方法施工。 十二、孔内以下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挂安全带,孔内不得乘盛土吊具上下,必须使用安全爬梯上下。井上监护人员没隔5分钟必须与井下人员联系一次,以确认井下人员是否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十三、挖孔作业提升设备必须安全牢固,吊索必须采用钢筋绳(Φ4mm)以上,吊具必须桶式无泄露情况。吊钩必须有保险装置,防止吊运途中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