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1月10日我公司与xx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至2011年5月25日工程完工,由我公司负责新余市天工大道冶金中桥工程的桥梁、路面等的监理工作,期间得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监理工作开展的较为顺利,现就本工程实施期间的监理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 人员设置
本工程由xx(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全面策划与管理,由xxx担任现场监理员,负责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全面安排及相关资料的审签以及本工程现场工序检查及旁站。
二、监理实施情况
(一)、质量监理
1、督促、检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2、严格审查、审批开工报告。特别是各分项工程开工前,严格审查设计图纸及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方案,基本要求是否满足,生产要素是否配套,督查技术交底及劳动技能情况,并清查现场,进行符合性审查。
3、加强试验抽检力度,严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关。首先要求承包商完善自检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的质保单、检验单及数量批次,某些特殊材料须及时做好委外试验工作,试验监理接到报验单,及时按规定的频率对所进原材料进行独立抽检,如有不合格材料,坚决予以清场处理,从而有效地控制源头。
4、坚持预防为主,事前监理原则,抓好首件工程及试验段的工作。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由现场监理人员审查准备各项工作,提出重点、要点及施工注意事项,把好工序交验关,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失误导致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防患于未然。
5、加强过程监督,加大旁站、检测、巡视的频率与力度。各监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不分家,对须重点监管的项目做到了如指掌,现场监理旁站到位,于施工一线了解、掌握施工全过程,督促承包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同时利用测量、试验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检验成品或半成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返工处理,特别是隐蔽工程、重要结构物(如桥台基础、梁板)。
6、及时验收、评定各分项工程,把好交验关与交工检测关。每个分项工程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单位工程,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要及时督促承包商完善自检、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驻地办及时组织对该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办理合格签认手续,完善质保资料,及时归档,同时配合质量检测单位做好中间交工检测工作。
7、定期、不定期召开各类工地例会、质量现场会、质量分析会等。因施工水平、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的原因,必然会导致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存在纰漏,监理人员经常性地进行质量检查,收集材料、归纳总结,通过现场会的形式及时向承包商提出,并形成书面意见,以利于承包商纠正。
8、及时下发各类监理文件、指令,保持与业主、质监部门的勾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或质量问题,及时口头指令承包商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要随即下发书面指令,限期整改到位及反馈,以引起其高度重视,尽快得以解决。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项目或部位,及时制止了相关的违章操作。
9、加强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与道德水准。监理人员在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担任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从各方面讲应该是一个高智囊的队伍,作为建设方,也就是业主,已全权委托监理承担工程质量的监管任务,所以,监理人员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及道德素养,才能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可以很大程度地降低质量事故发生的频率,并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再学习、再教育的机会,使整体监理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
(二)安全监理
1、检查前期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查验≪开工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好日常巡检工作。主要检查项目包括:深基坑、高空作业、脚手架搭拆、预应力张拉、用电管理、防火、防毒、防高温、防台、防洪、防汛、构件运输、构件吊装、各类安全防护(照明、警戒、隔离、告示、标志、标牌、防护用品等)。
5、根据工程特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项目实施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至少每天一次。主要包括:桥台基础、挡墙基础、桥梁梁、构件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特殊或重大结构安装,通车复杂路段的施工等。
(三)费用监理
1、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每月对承包商上报的中间计量予以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计量规则及计量条件的项目不予计量。
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对具备变更条件的,严格按现行的变更审批程序办理,对变更手续或资料不完备的不予计量。
3、对按实计量项目,认真核查实物工程量,在完善各方工程数量签认单的基础上再给予计量。
4、对某些暂定项目或暂定计量比例,严格按照业主的规定或批示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完成。
(四)进度监理
1、审查承包商的转包、分包情况及资金流向。
2、经常性组织合同检查,对照合同承诺及施组要求,核查承包商的劳动力、设备情况。
3、督促承包商按总工期及年度完成指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将计划分割到每季、每月,驻地办组织各专业专监及合同工程师对其进行严格审核、审批,并提出完善措施及要求。
4、经常性地巡视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偏差,及时下发监理指令,要求限期整改。对计划执行特别差、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下发文件并呈报业主,严重的予以通报处理。
5、核查承包商阶段性的控制节点、难点、断点,及时调整关键线路,明确目标,全力攻坚。
6、经常性地巡查工地,突出重点,召开各类现场会、协调会,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各类纠纷。
7、积极组织各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配合交工检测单位及时做好交工检测工作。
(六)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
1、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施工单位违法转分包现象的检查。
2、工程实施前督查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按合同承诺到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督促其完善人员替换变更手续,并认真审查。
3、工程开工前严格审查、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承诺上报流动资金计划,并实施过程监督。
4、每月不定期地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合同检查,包括履约情况、人员设备到位情况、生产要素的配置情况等,是否满足合同及施工要求,并及时通报和指令要求整改。
6、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施工行为,特别是检查对质监部门、业主、监理指令的落实情况以及文明施工情况,每月汇总。
7、经常性地组织安全生产和廉政建设检查。
8、严格工程变更程序,按现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办理,从严控制工程投资。
三、工程实施情况
1、本工程原定工期4个半月,即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3月30日,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延误共38天;最后在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本工程工期延长至2011年5月18日。
2、各主要工程项目完成工期:
(1)、准备工作于2010年11月5日开始,并于2010年11月15日完成;
(2)、桥梁主体工程于2010年11月16日开始,于 2011年4月16日完成;
(3)、桥梁路面于2011年4月17日开始,于2011年4月30日完成 ;
(4)、桥梁护坡片石砌筑工作于2011年2月28日开始,于2011年5月底结束
(5)、其它附属工程于2011年5月1日开始,于2011年5月18日完成。
四、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评价
在本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浦江县公路管理段)能够客观、实际的对监理工作提出很多合理化建议,恪守职责,与施工单位并肩作战,共同突破政策瓶颈与施工难点;设计单位能及时出具变更图纸,并经常性的到施工一线指导施工;施工单位做到了严格按照监理程序组织施工,认真采纳监理人员的建议,施工人员各司其职,配合紧密,对本工程的建设付出了很大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