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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行为,提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二级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其它公路项目及特种结构的桥梁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是指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第五条内容,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的抽查活动(以下简称监督检查)。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目的
1、发现和纠正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为综合评价工程参建单位的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3、部分检查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
第五条  监督检查的依据
1、公路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
2、工程合同文件;
3、其它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第六条  监督检查实行监督责任人负责制。
监督责任人是指质量监督机构委派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人或组织,应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第七条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责任人应根据受监项目工程特点和总体进度计划,制订监督检查计划,检查完成后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台帐。
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是每次监督检查的时间、主要内容、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效果的汇总记录。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八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各省可参照附表一、二自行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涉及结构强度及稳定性的重要指标、标准试验以及治理质量通病的情况。
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的主要内容:从业单位合同履行情况、执行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从业人员素质,工程自检、抽检资料,防治质量管理通病的效果等。
规范化施工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规范化操作程度,防治施工工艺通病的效果等。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及已完工程的外观质量,防治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的效果等。
第九条  附表三中所列的抽查项目应进行重点抽查。各抽查项目的检测数量应相对平衡,权值为3的抽查项目的抽查点数应不少于每次抽查总点数的15%。
第三章  监督检查方式
第十条  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
全面检查是通过巡视、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样检测试验等措施检查受监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化施工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掌握全面质量状况。
专项检查是通过查阅资料和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样检测对受监项目某建设环节、特定工序或工程部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深入检查。专项检查可分为对从业单位履行合同情况、试验室认证、内业资料、监理工作效果、拌合场和预制厂、原材料、施工工艺、工序或部位的检查。
巡视检查是查看施工现场,检查规范化施工情况、工程外观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对存在质量疑问的项目提出试验检测要求。
第十一条  全面检查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受监项目建设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不予通知。
第十二条  受监项目开工两个月内,质量监督机构应进行质量管理行为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从业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工地试验室的运行质量等。
第十三条  路基工程进入下道工序前须进行专项验收检查,桥涵、隧道完成后可进行结构尺寸和外观质量检查,检查数据可用于质量鉴定。应用于鉴定的监督检查数据,应按要求合理选点,科学采集。
第十四条  受监项目每年全面质量检查不少于1次,质量巡查不少于3次,专项质量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质量监督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章 监督检查资料分析与反馈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完成后,应按抽查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整理数据,向有关单位反馈。
第十六条  抽查项目采用单点合格率计算。实测值评价标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其中压实度采用设计值或规定值作为控制标准。
第十七条  受监项目(合同段)数据汇总采用各抽查项目单级加权合格率计算。
单级加权合格率是指对受监项目(合同段)的抽查数据汇总分析时,直接对所抽查项目的单点合格率按对应权值计算出的加权合格率,不考虑对应合同段(单位工程)的投资额(或权值)。
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在工程现场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下发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对于重大问题或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可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以通报形式在15日内印发。
第十九条  质量监督机构应建立核查机制,要求受监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负责对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必须由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核实,并报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每次监督检查完成后按项目单次检查数据汇总表进行数据汇总。各合同段相同类别单位工程的检查资料汇入同一单位工程类别。并可定期将有关抽查数据汇总,作为分析动态质量状况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受监项目完工后,宜将部分监督检查数据汇总、整理,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监督检查资料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质量监督机构对每个受监项目应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前所有监督检查资料由监督责任人负责收集、管理、保管。
监督检查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工作台帐、检查通知、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检查通报、检查数据汇总表等资料和必要的声像资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不适用于工程质量鉴定检测。
第二十四条  质量监督人员须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监督检查中须坚持科学、公正的工作原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质监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质量管理行为 从业单位
质保体系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2、质量管理制度完善;3、质量责任制落实到人;4、技术人员数量能满足工程需要,持证上岗;5试验室取得工地试验室资质。
 人员素质检查 通过现场考问的形式对参建人员素质进行考核,了解对相关知识的掌握和动手能力。
 质


理 建设
单位 1、认真履行合同;2、定期检查考核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工作;3、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4、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施工
单位 1、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2、进场材料自检、材料场地及堆放规范;3、技术资料齐全真实;4、完工的工序自检及时,记录详细,检测项目齐全;5、上道工序未批准,不进行下道工序。
  监理
单位 1、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有论证审批;2、独立抽查频率符合规范要求;3、对施工自检资料签认明确;4、质量监理指令闭合;6、旁站、巡查到位,日志记录真实完整。
规范化施工 路


程 土方路基 1原地面处理、填筑材料满足要求;2分层碾压厚度符合规定,含水量适宜;3表面平整、路拱适宜;4临时排水设施完善。
  石方路基 1石块尺寸、填筑厚度满足要求;2填筑密实。
  砌体 1砂浆配合比控制有效;2砂浆饱满,砌筑密实,勾缝牢固;3排水符合设计要求;4强度形成前禁止扰动砌体。
  软基处理 1施工符合相关要求;2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判断是否稳定。
  滑坡处置 符合相关要求。
  小桥涵 参照桥梁工程
 路


程 沥青面层 1拌合设备稳定,温度、沥青用量、级配控制准确;2摊铺、碾压温度、速度适宜;3碾压组合合理,碾压密实;4厚度控制严格。
  水泥砼
面层 1拌合设备精度符合配合比控制要求;2砼运输无离析;3模板安装规范、稳固;4接缝、传力杆、拉力杆设置符合设计;5养护方法科学。
  基层
底基层 1混合料拌合均匀,含水量适宜;2混合料摊铺无离析;3施工组织合理,延迟时间在允许范围内;4碾压后进行保湿养生,养生期符合要求,施工车辆禁行;5表面无裂缝。
 桥


程 钻孔桩 1钻孔连续;2钻孔记录及成孔检测记录真实可靠;3钢筋笼定位措施可靠、不偏位;4水下砼应连续灌注,记录真实准确;5进行完整性检测。
  砼工程 1砼进行了施工配合比调整;2拌合设备精度符合要求;3砼运输无离析;4浇筑砼前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5砼浇筑、震捣方法、效果满足要求;6养护方法科学,措施得力。
  钢筋 1接头方式、所占比例符合要求;2焊接规范、无烧伤;3加工成型及定位准确;6有防雨、防潮的措施,无锈蚀。
  预应力 1确保不绞丝、绞束;2张拉设备的张拉、持荷平稳、准确;3张拉记录及时、真实、准确;4孔道注浆质量合格。
 隧


程 隧道开挖 1安全制度完善,通风、照明、防尘等措施得力;2炸药用量适宜;3严格控制超欠挖;4严格进行收敛观测;5爆破后及时清理浮石,做好支撑。
  初期支护 1锚杆设置及垫板安装符合设计;2喷射砼配合比控制严格;3分层厚度、时间间隔和喷射方式得当;4喷射砼无空洞,表面平整,厚度符合要求;5钢拱架、钢格栅,定位准确,背部喷填密实。
  土工布、排水板安装 1避免防水层铺设破漏渗水;2保证固定点密度;3钉头平整无外露;4防水板焊贴牢固,焊接后进行充气试验;5防水板有破损时应立即修补。
  衬砌砼 1砼浇筑密实,无空洞;2止水定位准确;其他同桥梁砼工程。
  隧道路面 参照路面工程
 交通设施 标志 1反光膜粘贴牢固、平整;2安装过程中不能损伤标志面板;3安装位置、角度正确。
  标线 1标线喷涂或安装前应先清洁路面,不得有起灰现象;2施工放样清晰、准确;3底漆刷涂均匀。
  防撞护栏 1立柱打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2立柱顶部适当保护,无变形、开裂;3埋入式立柱砼基座尺寸、配合比控制符合要求。
工程实体质量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项目及权值详见附表二
 
附表二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项目及权值
单位
工程 分部
工程 抽查项目 权值 单位
工程 分部
工程 抽查项目 权值



程 路基土石方 压实度 3 桥


程 下


构 墩台砼强度 3
  弯沉 3   钢筋保护层厚度 1
  灰剂量(灰土封层) 2   墩台垂直度 1
  软土地基处治 3   结构尺寸 1
 排水
工程 断面尺寸 1   钢筋加工及安装 1
  铺砌厚度 3   高程及平面位置 2
 小桥涵 砼强度 3  上


构 砼强度 3
  钢筋保护层厚度 1   钢筋保护层厚度 1
  结构尺寸 1   结构尺寸 2
  钢筋加工及安装 1   钢筋加工及安装 1
  高程及平面位置 1   高程及平面位置 2
 支挡工程 砂浆砼强度 3   桥梁伸缩缝及支座 2
  断面尺寸 3 隧道
工程 衬砌(含喷砼) 强度 3



程 面层 沥青路面压实度 3   衬砌厚度 3
  沥青含量、矿料级配 3   大面平整度 1
  砼路面强度 3  开挖 开挖断面轮廓 1
  厚度 3 交通
安全
设施 标志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 2
  高程 1   砼强度 3
  横坡 1  防护栏 横梁中心高度 1
 基层
底基层 压实度 3   护栏顺直度 3
  灰剂量 3   轴线横向偏位(砼护栏) 2
  厚度 3   砼强度(砼护栏) 3
  强度 3   波形护栏钢材厚度及镀锌厚度 3
原材料 路基填料CBR 3 原材料 支座 3
 钢材 3  锚夹具 3
 水泥 3  碎石 3
 沥青 3  砂 3
 石灰 3  粉煤灰 3
 外加剂 3   
注:1.外观质量检查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外观鉴定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的外观质量检查内容执行。
    2.表中未列的抽查项目,可视情况增加,权值参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
 
附表三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台 帐(示意)
项目名称:                              监督责任人:
监督
检查效果 计划
检查时间 计划工作内容 实际
检查时间 发现
主要问题 整改反馈情况
     
     

附表四
项目单次检查数据汇总表(示意)
项目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类别 分部工程类别 抽查项目 第1标段 第n标段 第1~n标段合计
   实测点 合格点 实测点 合格点 实测点 合格点 合格率



程 路基土石方 压实度       
  弯沉       
  灰剂量(灰土)       
 排水工程 断面尺寸       
  铺砌厚度       
 小桥涵 砼强度       
  结构尺寸       
  钢筋加工及安装       
  高程及平面位置       
 支挡工程 砂浆砼强度       
  断面尺寸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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