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一章,包括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地下结构工程、顶进结构工程、矿山法隧道、盾构法隧道、高架工程、轨道工程、辅助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地铁工程。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查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标底的指导依据:是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当前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四、主要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2、《全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第九册。
3、《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2年)》。
4、浙江省2003版新计价依据。
5、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地铁工程计价依据。
6、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技术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技术资料。
五、人工:
本定额中人工按二类综合人工,己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人工,人工预算单价每工日26元,未包括隧道施工下井津贴。暗挖工程(包括盖挖法和暗挖法车站、盾构法隧道、矿山法隧道施工作业)按洞内施工人员每工日增加2元计算隧道施工下井津贴,洞下其他专业施工不计该费用。
六、材料:
1、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材料消耗量中已计入相应的损耗,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定额中的材料预算单价按《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2003年基期价格》取定。
4、定额中的商品混凝土单价除出厂价外,还包括了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装卸费用。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的,其单价包括泵送费用。
七、施工机械:
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取定(盾构机除外),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八、定额中周转材料的回库维修费及场外运费发生时,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中的规定计算。
九、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说明,但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定额中用“()”表示的消耗量,其价格均未计入基价。
十一、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定额与其他现行定额的使用界定:
1、地铁工程中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分,可按本省市政工程或其他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2、地铁工程的地面建筑、构筑物、装饰、安装按本省现行的相关专业工程定额和取费标准执行。
3、地铁工程取费费率和计费程序按本定额的附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