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现行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已经很落后,它是单一水准强度抗震设计,仅仅 使用烈度来描述地震作用强度,很多方面的规定过于笼统、模糊。例如,通过引入综合影响系数 来折减地震力后采用弹性抗震设计,其隐含的意思是允许结构进入塑性,对结构的延性性能有相 应的要求,但在设计上又没有进行必要的延性抗震设计,其延性能力能否满足要求是不确定的, 这也是原规范存在的一个较大缺陷。 从1999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就在积极制定新的《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城 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6月,《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报批,新规范的发展方向如下: (1)桥梁抗震安全设防标准采用两水准设防,两阶段设计;(2)用地面运动加速度值这个地震 动参数来量化描述地震作用强度;(3)强调延性抗震设计和能力保护设计的方法;(4)增加特 殊桥梁抗震设计和减、隔震设计的相应规定;(5)强调构造设计的细节;(6)对于结构的计算 模型、计算方法、以及计算结果的使用有更加具体的规定。下面对新规范中的一些重点内容作适 当阐述。 新规范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公路桥梁,须进行抗震设计。E1地震作用下做弹 性抗震设计,各类桥梁不坏;E2地震作用下做弹塑性抗震设计,采用延性抗震设计方法, 并引入 能力保护设计原则,A类桥梁可修, B、C类桥梁不倒。 新规范3.1.1条,公路桥梁应根据路线等级及桥梁的重要性和修复(抢修)的难易程度,分为 A类、B类、C类、D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A类桥梁是指单跨跨径超过150m的特大桥,B类桥梁是指 除A类以外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的桥梁及二级公路上的大桥、特大桥等,C类桥梁是指除A、 B、D类以外的公路桥梁,D类桥梁是指位于三、四级公路上的中桥、小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