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护筒内径宜比桩径大200~400mm。 护筒中心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平面允许误差为50mm,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 旱地、筑岛处护筒可采用挖坑埋设法,护筒底部和四周所填粘质土必须分层夯实。 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m。当钻孔内有承压水时,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若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承压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应先做试桩,鉴定在此类地区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的可行性。 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埋置深度陆地不小于1.0~1.5m。 护筒连接处要求筒内无突出物,应耐拉、压,不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