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路基交验时,首先要对填方路基的上路床(路基顶面以下30cm)、挖方路基的换填部分(土质路段不少于80cm)的填筑质量、软土地基路段的月沉降量进行检查。上路床填料和挖方换填料必须采用透水性材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0cm,且具有良好的级配,分层填筑厚度不大于20cm,路基顶层厚度不得小于10cm,严禁贴薄层施工;对于缺少透水性材料的路段,经指挥部批准,可以通过掺加石灰或水泥等方式对填土进行改良,但必须先实施试验路段,确定合适的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软土地基路段的月沉降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应保证连续2个月的月沉降量小于5mm,软基沉降必须由第三方进行监测),否则不得进行路基交验。 一、路基交验程序 (一)路面施工单位进场后,工程部、监量监督部及监理办应督促路基施工单位及时与路面施工单位进行路基交验。路基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将复测结果上报监理办,监理办复核无误后,组织路基、路面施工单位进行路基交验工作。 (二)要求用自重18t以上的重型振动压路机或拖碾在路基上慢速全幅(振动)碾压一遍后方可进行路基交验。 (三)路基交验时,工程部、中心试验室、监理办路基和路面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设计代表必须同时参加。复测过程中发现问题,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到位。路基交验合格资料必须经路基施工单位、路面施工单位、监理办三方当场书面确认,并及时归档。 (四)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复测结果上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逐一检测,在检测结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经双方书面确认,并将资料及时归档。 (五)路基交验完成后,待省质量监督站抽检并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始路面施工。 二、路基交验内容及要求 路基交验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挖方和填方路基的交验,第二部分为桥梁的交验。 (一)填、挖路基交验 1、线形和外形尺寸 线形控制应根据设计提供的导线点,在加密后用全站仪检测路基中桩是否偏位;对主线及主线渐变段、互通区匝道按每10m一处检测几何尺寸是否合格。 2、纵面高程 严格控制路基顶面高程,水准点高程应闭合,精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单幅路基每20m检测一个断面,每个断面每5m检测一处,主线渐变段、互通区匝道高程检测频率应加密。 3、平整度、横坡 平整度用三米直尺按规范要求逐段检测;对填方路基、主线弯道路段、互通区匝道的横坡及边坡坡率应重点检测。 4、弯沉值 弯沉检测前,应对全线路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弹簧”路段必须进行换填。凡是路基弯沉值超标的路段,必须由路基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经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交验。 5、压实度 路面施工单位在检测路基压实度之前,要求独立做标准密度试验,并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压实度检测。对压实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要求路基施工单位进一步碾压,直至达到要求。监理办、中心试验室在对路基进行交工检测时,必须独立做标准密度试验,以切实加强对路基压实度的控制。 6、路基排水 要对路基排水系统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超高路段横向排水及中央分隔带排水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排水通畅。 7、桥台台背填筑 台背填筑应采用透水性材料填筑,填筑与碾压要求同上路床。 路面施工单位在填挖路基交验完成后,要对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的衔接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确保路面层间水顺利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