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路基范围内,存在多处路桥、路涵过渡段,路堑与桥过渡段采用混凝土与级配碎石渐变过渡,路堤与桥过渡段采用水泥改良土渐变过渡。过渡段范围内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掺5%水泥填筑。与相邻路桥按同一整体施工。 1、一般规定 桥台和横向结构物基坑的回填工作在隐蔽工程验收后进行。 过渡段范围的原地面处理符合有关规定。 过渡段级配碎石应分层填筑压实,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大于30cm,最小压实厚度不小于15cm,具体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按工艺试验确定的工艺参数进行控制。每压实层路拱坡面符合设计,无积水现象。 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与相邻的路堤及锥体同时施工,并将过渡段与连接路堤的碾压面按大致相同的水平分层高度同步填筑并均匀压实。在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定、无损伤。 过渡段地基采用打入桩、挤密桩等加固时,先于桥涵基础施工。 过渡段排水要求: ⑴过渡段施工前,应根据场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排水措施。 ⑵过渡段台背回填料表面按设计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 ⑶过渡段台背与回填料之间按设计要求设置防排水层。 ⑷过渡段级配碎石填料与相邻路堤填料之间的反滤层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⑸过渡段坡脚两侧、路堤底部的纵横向排水措施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