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的依据 1.1国家和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2经批准的开工项目环境评估意见书。 1.3施工区域的环保规定。 1.4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及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1.5建设单位下达的有关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定和要求。 1.6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 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2.1工程概况: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位于1+8武汉城市圈中北部地区。线路自汉口站引出,经后湖、天河机场至孝感市孝南区的闵集、王母湖、东城新区,止于孝感东站。全线设汉口(接轨站)、后湖、金银潭、盘龙城、天河机场、天河街、闵集、王母湖、毛陈、槐荫、孝感东11个车站;其中盘龙城、王母湖近期缓设。汉口站(含)至孝感东,正线全长61.263km,其中武汉枢纽内正线1.534km,区间正线59.729km。 全线桥梁总长47.6116km,占线路总长度的77.7%,隧道4.45km,占线路总长度的7.3%,桥隧比重85%;路基9.201km,其中站场路基2.607km、区间路基6.594km,对汉口站进行局部改造,在汉口动车运用所存车;采用一次性跨区间无缝线路、I型带挡肩平板无碴轨道;新建牵引变电所、分区所各2座;新建2条10kv电力贯通线和2座10kv配电所;新建房屋24000m2(不含天河机场站)。 全线总用地4910亩,其中永久征地3500亩,临时征地1412.4亩;拆迁房屋51.8万平方米,主要为汉口地区。 2.2监理工程师熟悉了解施工图中专门列入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掌握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对本项目环保、水保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复函及大理市地方性法规。 3. 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3.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 3.3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 3.4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 4. 明挖隧道内施工环境 4.1隧道内施工要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 4.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有害气体排放及污水进行监测。 4.3弃碴运输尽量采取减少污染环境的手段。 4.4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应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