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安全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的实施细则,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本项目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使影响安全文明生产的各类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保证人工挖孔、钢筋绑扎、安装、运输、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二、安全施工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根据上级规定,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杜绝责任重伤、死亡及以上级别事故; (二)、负伤率控制在10‰以内; (三)、杜绝火灾事故; (四)、杜绝火工品事故; (五)、杜绝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六)、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七)、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化工地或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三:安全管理要求 1、基本要求 (1)施工前要求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具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工作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不小于0.8m。 (3)禁止在不稳定的边坡和墩柱、系梁和盖梁下面搭建工棚,找到合理的堆放孔桩渣料场地,保证周边环境卫生。 (4)场地的拉线、架线和搭架子工作必须由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的工人进行操作。现场用电要执行《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定》,以免造成用电伤亡事故。脚手架搭建要稳固,按规定设斜支撑和剪刀撑,以保证不发生架子坍塌伤亡事故。 2、施工测量放样工作 (1)工作时应注意安全,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发生被毒蛇盯咬或从山上滑落的人身安全事故。 (2)测量仪器要架设稳定后再进行测量,避免发生测量仪器损坏的安全事故。 3、人工挖孔及成孔验收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配戴安全防护工具。 (2)手动绞车或卷扬机出渣前,应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提升、制动等部件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卷扬机应设专人操作,并有固定、统一的信号,专人指挥。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3)基坑高度超过1.5m时,应具备有便于出入基杭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4)开挖中,当坑没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漏水等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5)开挖基坑需机械抽水开挖时,必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要安放牢靠。 (6)挖桩基时应设“小心坠落”警示标志,并加设围栏,夜间施工时应高红灯示警。不施工时应盖住桩口,以免行人或施工人员坠入桩孔内。 (7)人工挖孔应对桩基础边坡和孔壁的稳定进行监控,经常检查,及时进行支护,以免发生边坡跨塌事故。 (8)挖孔桩施工期间,必须备有瓦斯警报器,随时检查瓦斯含量,要经常检查桩孔内的气体情况,如果孔内施工人员感觉呼吸困难,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通风或换班工作等措施。 (9)桩基挖孔时石方爆破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0)爆破作业前必须填报《危险作业审批表》,制定作业指导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爆破时现场施工人员应服从爆破安全员统一指挥,及时撤出爆破区,孔口应用防护盖盖住,以防止石渣飞出,打伤施工人员。 (12)严禁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点或机械设备和电源、火源附近,也不得放在工棚内。 (13)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