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适应条件、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改造工程XG-II标第六项目部管段的桥梁基坑开挖工程。基坑可采用垂直开挖、放坡开挖,支撑加固或其他加固的开挖方法。在有地面水淹没的基坑,可修筑围堰、改河、改沟、筑坝排开地面水后再开挖基坑。 4、施工准备 (1)审阅图纸:仔细审阅技术室绘制的施工图纸及文件,审核有无与标准不相符的项目,图纸所标注的尺寸有无错误、遗漏,是否详尽,有无不明白的地方等;如有不相符应立即与项目部总工或相关的技术人员联系,以便及时更正、标注明确。 (2)现场复核及放样:对照施工图纸及中线水平桩,现场复核建筑物平面和空间的位置,桥涵建筑物与原交通或排灌系统的连接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顺畅,标高是否与原地面相吻合。不相符的,要及时向技术室反映,以便技术人员提出变更设计或作符合规定的调整。 经过现场复核确认无误的方可进行施工放样,按中线及水平桩测放边桩,确定开挖轮廓线。 (3)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外业及内业资料编制规范的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资料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表格格式(可带附件),技术交底应有交底图、文字说明及施工注意事项,并有交接双方签字记录等。土质基坑开挖尺寸按基础设计平面尺寸适当放宽,无水基坑每边放宽不小于50cm;有水基坑每边放宽不小于80cm,并在基坑设计尺寸以外留出汇水井位置。 5 、施工方法 5.1基础开挖 (1) 地表水处理:在开挖边坡顶线以外2.0m处开挖一条截流排水沟,以便引排地表水,以免地表水冲刷边坡造成坍方。 (2) 基坑开挖:根据实际情况及工程量大小,选择适当的开挖方法(机械开挖和人工修整)。基础土石方应弃在地表排水沟以外,且弃土堆坡脚距基坑顶缘距离不小于基坑深度,以免造成对基坑边坡的侧压。基坑开挖过程不宜间断,要始终保持基底不受水浸泡,随时抽集水井中的水。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基坑中线及水平,以便及时纠正施工中的误差。对有水的基坑可预留0.2m不下挖,待检查人员检查后立即清除、立即进行封闭。 既有建筑物旁开挖基础时,应保证既有建筑物一侧边坡有足够的稳定,必要时应进行加固防护,并随时对防护工程进行观察,并在既有建筑物上设观测点,进行定期观测,以确保既有建筑物安全。基坑较深时,除采取放缓坡率外,可在边坡中间设置平台。 基础开挖为石方,需要爆破施工时,炮眼施工采用人工打眼或机械钻眼,一般采用松动爆破,爆破时严格控制装药量,炮眼位置根据现场确定。炮眼与边坡应有一定的距离,不得因爆破影响边坡的稳定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