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安全保证措施 高墩施工属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危险源主要包括高空作业、吊车施工、塔吊施工、高支架施工等方面。针对以上情况,我标段制定了详细的安全保证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见附图3—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 不出现任何责任安全事故。 3、组织保证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负责人,周连河为专职安全员。 4、制度保证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保部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根据施组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抓好“三级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 (5)每一工序开工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执行。 (6)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7)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 立即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8)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的行为给予重罚,对造成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9)全员加强防灾期意识,制订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 (10)规范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保证检查制度落实,规定检查时间和参加检查的人员。 (11)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制度。 5、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1)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确认状况良好后方可运行。 (2)车辆驾驶员和各类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集中停放。机械作业的指挥人员,指挥信号必须准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违令作业。 (4)施工用电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46—88)。 (5)吊车起吊、模板安拆、高空作业等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内容。 6、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 (3)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设置密目网围挡,并挂上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各种升降材料的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脚手架的负荷量不得超过规定限值。 (15)超过3米长的木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6)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 (17)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