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般情况下,特级、Ⅰ级施工方案需经局评审并由局监控,Ⅱ级施工方案需经公司、局指、代局指评审并由其监控,Ⅲ级施工方案由项目部自评但评审手续需齐全。 特殊情况时,下一级技术管理部门可以向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确定后,将施工方案提高一个或多个级别管理;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可直接将施工方案提高一个或多个级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