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无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区域,当临路建筑物以高于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建筑物为主时,临路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执行4a类标准,以外执行标准中2类标准;当临路建筑物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的建筑物为主时,相邻区域为1类区时,距离公路红线外50m以内区域执行4a类标准,以外执行1类标准;相邻区域为2类区时,距离公路红线外35m以内区域执行4a类标准,以外执行2类标准;相邻区域为3类区时,距离公路红线外25m以内区域执行4a类标准,以外执行3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敏感建筑均执行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