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根据目前工程情况,将变更索赔分为以下几类: 1、变更设计。因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和改变结构、增减单项工程致使施工单位增减费用以及为优化施工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主要有:(1)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别、分项工程数量差等;(2)业主出于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境等要求需增设的工程;(3)应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要求需增设的工程; 2、施工图量差。施工图与原投标时数量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 3、索赔。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1)外部环境:由于业主供图、供料、群众干扰等原因造成停工费用损失而产生的;(2) 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条件变化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3) 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业主仍要求按期竣工而引起的施工单位费用增加;(4) 价格变化:材料单价上涨、运距发生变化增加费用;(5) 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造成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限制,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6) 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 4、政策性调整。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项目的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